近日,太平人寿贵州分公司处理了一起意外身故理赔案,给付被保险人家属38.2万元。
被保险人罗某今年45岁,家住贵州省六盘水市。他生前于2009年8月为自己投保了太平人寿银行保险产品“喜盈丰两全保险B款”,保额约12.6万元。可是天有不测风云,2011年12月,他在广东省廉江市一砖厂打工时,被突然垮塌的砖窑压成重伤,后经医院抢救无效,不幸身故。
事故发生后,罗某家人向太平人寿贵州分公司报案,并申请身故保险金理赔。由于事故发生地在广东,于是,贵州分公司通过理赔“全国通”服务体系,完成了所有调查核实工作。2012年2月3日,太平人寿作出理赔决定,按“喜盈丰两全保险B款”保险合同约定,给付3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理赔款及相应分红款,共计38.2万元。
据了解,太平人寿“喜盈丰两全保险B款”是一款在银行销售的分红型保险产品。保户一次性缴纳保费,五年后,如果被保险人仍生存,太平人寿会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;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身故,可按基本保险金额获得身故保险金;若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,可获得3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障;若被保险人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导致身故,可获得5倍基本保险金额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障。